在画面中创建图符对象

在画面中创建图符对象:

  1. 在iFIX工作台中,选择希望转换为图符的自定义对象或组。
  1. 在经典视图中,单击图符工具栏上的“创建图符” 按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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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Ribbon 视图中,单击“工具”选项卡上“图符”组中的“图符”,然后单击“创建图符”。

- 或 -

右击选定的对象并选择“图符”。

    • 如果自定义对象属性未自定义或设置为指定值,建立图符向导对话框出现,以便对图符进行命名,并为图符和对象提供描述。
    • 如果动画了对象属性,则显示“创建包含用户提示的图符”对话框。更多信息请参阅创建带用户提示的图符部分。
  1. 在图符名字段,输入希望用于这个图符的名称。
  2. 或者,在对象描述字段输入该图符的描述。
  3. 或者,在图符描述字段输入该对象的描述。
  4. 单击“确定”。

提示:当在工作台中首次创建图符时,并非主图符。如果立即希望创建主图符对象,而不是使用建立图符向导,拖放对象到图符集。对于添加的每个对象,出现添加对象至图符集对话框。选择创建新主图符选项,单击每个对话框的“确定”。这些操作创建图符对象并作为主图符添加到集中。或者,可以创建图符对象,然后拖放到图符集中,以创建新主图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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