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从当前选定的对象或画面中的对象创建一个图符,请单击图符工具栏中的“创建图符”按钮(如下图中所示)(经典视图),或从“工具”选项卡上“图符”组的“图符”列表中,单击“创建图符”(Ribbon 视图)。 创建图符按钮 如果从不包含动画的对象创建图符,建立图符向导对话框出现。建立图符向导默认为对象分配顺序图符名。在建立图符向导中,可以重命名图符或输入描述图符和对象本身的文本。 如果从不包含动画的对象创建图符,建立包含用户提示的图符对话框出现。有关使用这个对话框来创建图符对象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创建包含动画的图符对象部分。 相关信息如何做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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